热点讨论!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“引咎自责”

2024-10-17 香烟资讯 101 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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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“引咎自责”:背后的利益链条与监管困境

近日,一篇名为“正品专供出口外烟流入国内市场”的帖子在网络上引发热议,帖子中所述的“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”并非假冒伪劣产品,而是真烟,但却未经国内烟草专卖许可,以“走私”或“代购”的形式进入国内市场。事件曝光后,部分商家和代购平台选择“引咎自责”,并下架相关产品,但仍有部分商家铤而走险,继续售卖。

“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”为何能吸引消费者?

首先,这类香烟通常价格更低。由于出口烟免除国内烟草专卖税,以及部分国家烟草税率较低,其价格明显低于国内市场。其次,不少消费者认为出口烟品质更佳。受“出口转内销”等观念影响,部分消费者相信出口烟会比国内市场销售的同品牌香烟质量更高。此外,部分出口烟款包装设计独特,也具有一定吸引力。

“引咎自责”背后,是难以掩盖的利益链条

此次事件背后,是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。从烟草公司生产到出口,再到国内市场流通,每个环节都存在利益诉求。

* 烟草公司:对部分品牌进行出口专供,可以增加销量,并有效规避国内市场监管。

* 出口商:从烟草公司获得出口配额,并以低价购买,再高价出售到国外市场,从中获取利润。

* 走私集团:利用各种渠道,将出口烟走私回国内,通过地下渠道进行销售,获取暴利。

* 代购平台:以“代购”的名义,将出口烟售卖给国内消费者,从中赚取差价。

* 消费者:受价格低廉、品质更好等因素吸引,购买“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”。

监管困境:多部门协作难度大,法律法规尚不完善

目前,我国烟草专卖监管体系主要由国家烟草专卖局负责,但“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”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,包括海关、税务、公安等,跨部门协调难度大

此外,法律法规方面也存在一定缺陷。现行烟草专卖法主要针对假冒伪劣产品,对“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”的监管力度不足。虽然《烟草专卖法》明确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烟草制品,但对出口烟流入国内市场缺乏明确的惩罚性规定,执法难度大。

多方发力,才能有效遏制“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”乱象

为了有效遏制“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”的乱象,需要多方发力:

* 加强跨部门协作:海关、税务、公安等部门应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,共同打击走私和违法销售行为。

* 完善法律法规:应针对“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”制定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,明确监管责任,加大处罚力度。

* 加强消费者宣传: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“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”的危害,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,拒绝购买未经许可的烟草制品。

* 烟草公司需加强自律:烟草公司应加强对出口烟的管理,防止其流入国内市场,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管。

“正品专供出口外烟”问题并非一日形成,解决问题需要时间和耐心。只有通过多方努力,才能有效遏制这类违法行为,维护我国烟草专卖市场秩序,保护消费者权益。

注:文中“化名”指代文中出现的人名,并非真实姓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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